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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一、評選方式:分為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由9位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初選,初選

      通過者始得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另由9位專家學者組成決審小組,各組從中選

      出特優1名、優選3名、佳作8名。

二、評分項目及權重:

評分類別

評分項目說明

評分比重

 

 

主題性

符合本次徵選目的與精神,具有海洋教育與海洋教育相關概念特色,並能有效提升學生海洋教育素養。

 

 

40%

 

 

完整性

學習目標和教學方法具體,並符合邏輯連貫性,教學後的學習成果執行情形及反思教案須符合學習目標。

 

 

30%

 

適切性

符合學生能力與生活經驗,於現行教學環境下具體可行。

 

30%

三、獎項:

(一)承辦單位將組別分為幼教組、小學組、中學組三組,各組再分成師資生正式在

     職教師兩個類別,從中選出特優1名、優選3名、佳作8名,獎項及內容如下:

師資生

1. 特優-各1名,新臺幣5,000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2. 優等-各3名,新臺幣2,000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3. 佳作-各8名,教育部獎狀乙張。

    在職正式老師(公私立學校之正式在職教師,將函請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不另頒發獎金) :

 

1. 特優-各1名,敘獎。

2. 優等-各3名,敘獎。

3. 佳作-各8名,敘獎。

 

 

 

 

 

 

 

 四、針對幼教組、小學組、中學組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頒發感謝狀及函請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

五、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或在各組

    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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