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公告】114年海洋教育者專業學習社群
114年海洋教育者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壹、依據:
114年3月5日臺教綜(二)字第1140019578號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114年度補助計畫」。
貳、目的: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整合及培育海洋教育者,以匯集推動海洋教育之能量,規劃海洋教育者三階段之培訓機制。為發揮藍階/進階海洋教育者培訓之目的,能夠帶領海洋教育者增能及企劃海洋教育教學活動等,將透過海洋教育者專業學習社群之組成,除了知識共享、協同探究以持續提升自我海洋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專業,鼓勵發展具有前導性質之海洋教育教材教案,亦能加速學生海洋素養建立與學習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肆、申請對象:
一、已獲得「藍階/進階海洋教育者」資格者。
二、海洋教育課程設計、教學策略與專業學習社群具有高度熱忱之全國各級學校之在職學校教師。(須具備近三年海洋教育推動背景績效說明,如附件一,第七點)
三、對海洋教育課程設計、教學策略與專業學習社群具有高度熱忱之相關組織機構之教育推動人員。(須具備近三年海洋教育推動背景績效說明,如附件一,第七點)
※上述一為必要資格條件,二與三為資格條件之一。
伍、申請時間及流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止。
二、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書(附件一),寄送至chiayu@email.ntou.edu.tw。
三、預計於114年4月18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申請結果。
陸、專業學習社群運作:
一、由藍階/進階海洋教育者擔任社群召集人,每一學習社群之組成人數以4至6人為宜。
二、社群成員至少須為包含兩個不同單位所組成(如:兩所不同學校攜手研發與合作、一所學校與一個組織體制內外共學成長等等),社群成員不限定具海洋教育者身分。
三、社群活動之實施,應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可由本中心函請學校核予社群成員於活動時間之公假登記或課務派代。
四、運作進行方式可包括:公開觀備議課、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主題探討(含影帶、專書)、主題經驗分享、戶外教育、新課程發展、課程評鑑、教學方法創新、多元評量分享、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同儕省思對話、標竿楷模學習、案例分析、協同備課等。
五、計畫執行自114年4月1日至114年11月31日止,社群得經成員討論後,自行規劃辦理日期、時間及活動地點。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6次,建議以6-10次為佳。完成至少1份以新興議題為主題之海洋教育課程教案,且結合學校整體運作,安排至少1次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
六、本中心規劃辦理海洋教育者專業學習社群成果發表,社群之產出成果應於發表會中進行公開發表。
七、社群於計畫執行期限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及教案(附件二、附件三)。
柒、補助經費、項目及標準:
一、計畫期程:計畫執行自114年4月1日至114年11月31日止。
二、每一社群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
三、補助經費用途科目:出席費、講座鐘點費、諮詢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印刷費、教材費、雜支費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四、所有經費皆由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行核銷,實支實付,核銷注意事項於申請案審核通過後另案通知。
五、同一社群已獲其他專案計畫經費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例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偏遠學校教育發展相關社群補助、活化課程與教學作業要點相關社群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均優質計畫社群、特殊教育專業社群等)。
捌、注意事項:
一、辦理成果將做為下年度經費補助之參據,計畫成果全部內容,本中心有權收編為專輯印行或於本中心網站中公開分享。
玖、預期效應:
一、凝聚同儕情感及提升學習教學專業,進而促進學生獲得更佳的海洋教育學習成效。
二、促進藍階/進階海洋教育者領導能力成長,帶領更多教師投入海洋教育教學行列。
三、研發具前導性質之海洋教育課程,帶動海洋教育議題或教學方式之創新。
拾、聯絡方式:
一、承辦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郭佳玉計畫專員
二、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7
三、信箱:chiayu@email.ntou.edu.tw
拾壹、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