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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公告】評選各直轄市、縣(市)110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成果

  • 依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1269號函公布「評選各直轄市、縣(市)110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成果實施計畫」,評選出特優35名、優選35名、佳作若干名之得獎縣市。
  • 評選結果報部由國教署頒發獎狀予獲獎縣市,並發函獲獎縣市政府就得獎有功人員敘獎。本案擬另於全國性會議中公開表揚獲獎縣市。特優縣市得由國教署提報至海洋教育推手獎「地方政府獎」接受表揚。
  • 特優取基隆市、臺南市、澎湖縣、新北市、高雄市共5名,優選取新竹市、雲林縣、屏東縣、宜蘭縣、臺北市共5名,佳作取南投縣、連江縣共2名。除上述獎項另由評審委員選出表現卓越值得肯定之縣市:雲林縣、臺北市、金門縣,擬由評審委員提供海洋教育禮品並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 獎項

    縣市名稱

    特優

    基隆市

    臺南市

    澎湖縣

    新北市

    高雄市

    優選

    新竹市

    雲林縣

    屏東縣

    宜蘭縣

    臺北市

    佳作

    南投縣

    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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