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各直轄市、縣(市)108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成果-相關檔案下載
一、評選對象及評選範圍:
全國22縣市108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成果(自108年8月至109年6月),包含書面成果、現場成果展示、網路平臺三大項。
二、評選期程:
(一)網路平臺及書面成果:評選時間為109年8月1日至109年8月12日。
(二)現場成果展示(縣市推廣暨教學成果展示):評選時間為109年8月20日(109年度全國海洋教育成果觀摩與教師研習會議活動)。
三、評選標準:
項目
|
說明 |
評量比例 (權重) |
1. 書面執行成果資料 |
縣市學年度計畫摘要及重要執行成果報告 |
30% |
2. 現場推廣暨教學成果展示 |
成果觀摩會中壁報展示、課程實施及學習成果、現場說明及交流 |
40% |
3. 縣市海洋教育網路平臺 |
學年度網站評選分數 |
30% |
(各項目詳細標準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四、資料繳交:
(一)108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計畫成果報告(格式如後附)
(二) 3-5分鐘108學年度執行概況精采簡報
(三)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站網址異動/更新調查表 (如有異動才須回報)
上述資料請於109年7月24日前,寄至信箱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陳克蕾助理信箱(claire0609@email.ntou.edu.tw),以回覆電子郵件方式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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