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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評選各直轄市、縣(市)推動海洋教育成果

  為鼓勵直轄市、縣(市)呈現其海洋教育特色及成果,促進不同縣市間之相互觀摩、交流、學習與應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本中心辦理「評選各直轄市、縣(市)107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成果」。

  本次評選項目共分為「網路平臺」、「書面成果」、「縣市推廣暨教學成果展示」,「網路平臺」項目共邀請5位評審委員進行評分,業於108年9月27日評選完畢;「書面成果」項目共邀請5位評審委員進行評分,業於10月9日評選完畢;另於10月17日「108年度海洋教育成果觀摩暨教師研習會議」中共邀請3位評審委員進行「縣市推廣暨教學成果展示」項目評分。每位委員之分數皆經由標準化處理,以求嚴謹公正。

  10月17日晚上8時30分假新竹市福泰商務飯店春蘭廳進行評選會議,依總分排序取特優3名,優選5名,及佳作3名(無實質補助獎勵),獲獎縣市如下(依筆畫排序):

獎項

縣市名稱

特優

高雄市

基隆市

臺南市

優選

宜蘭縣

桃園市

新北市

新竹市

澎湖縣

佳作

金門縣

屏東縣

臺北市

 

  除上述獎項外,另由評審團選取兩名進步幅度大者:南投縣、連江縣獲得評審團獎,於頒獎典禮中表揚並由評審團提供海洋教育禮品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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