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學及小海洋教育作業要點,地方政府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向國教署辦理完成前一學年度推動計畫之經費核結,辦理核結時,一併繳交成果報告書面,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頁。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陳小姐(02)2462-2192分機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