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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各直轄市、縣(市)112-113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成果

文/許嘉弘 計畫專員

  為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整合資源,彙整各校海洋教育實施成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本中心辦理「評選各直轄市、縣(市)112-113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成果」。 

  本次評選涵蓋「網路平臺」、「書面成果」、「推廣暨教學成果展示」三大項目。「網路平臺」與「書面成果」項目分別由5位評審委員於7月28日至8月7日完成評分;「推廣暨教學成果展示」項目則於8月20日至8月22日,在金門縣金湖飯店舉行之「114年度全國海洋教育成果觀摩會暨教師研習」,由各地方政府代表向5位評審委員介紹推動海洋教育特色,展現在地化的海洋教育給全國教師一同交流。 

  於8月21日進行決審會議,每位評審委員之分數經由標準化計算後,評選出特優3名、優選3名與佳作5名,以及鼓勵創新突破表現之「海洋精神獎」3名(無實質補助獎勵),結果如下: 

  • 特優:臺南市、基隆市、澎湖縣 

  • 優選:臺北市、高雄市、金門縣 

  • 佳作: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雲林縣、屏東縣 

  • 海洋精神獎:雲林縣、嘉義縣、臺東縣 

  本次評選於8月22日閉幕式暨頒獎典禮公開表揚獲獎縣市。獲頒特優的臺南市以「漫畫.慢話~為海洋發聲」、海洋知識大挑戰「競趣玩iplay」、及「台江與鯤鯓之旅」等課程,融合在地文化與互動媒介,帶領學生觀察、實作並反思。基隆市以「正濱-和平島-八斗子」場域整合課程及「基隆哪裡趣」系列教材,搭配數位學習地圖、桌遊及跨縣市教師增能,串聯港市特色與永續議題,提升學生地方參與與地方認同。澎湖縣以縣本教材《世界最美麗海灣》及《澎湖傳說》雙語繪本系基礎,推動「海洋知識實境PK賽」、「守護珊瑚畢業活動」等課程,並成立「海洋教育夥伴學校」聯盟,建構完整島嶼縣市推動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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