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名】2018東沙巡禮─海域安全及國家公園生態體驗營開始報名囉!

壹、活動目的
為強化國人對我國南海主權及海洋政策之認識與支持,並結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107年暑期大專校院海洋體驗營,藉由國內青年學子實地體驗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生態及周邊海域執法現況,使參與學員充分感受東沙環礁生態與海洋資源之珍貴與重要性,並建立對國土疆域及海洋國家之意識與認同。
貳、共同辦理機關
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以下簡稱海巡署)
二、教育部
三、國防部
四、內政部地政司
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以下簡稱漁業署)
六、內政部營建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海管處)
七、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參、活動規劃&報名方式
一、參與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二、本活動本年度開放三梯次予國內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參加,本活動辦理日期及本校可遴薦名額如下:
(一)第1梯次:今年6月22日(星期五)至6月26日(星期二),共2名(正取1名、備取1名)。
(二)第2梯次:今年7月13日(星期五)至7月17日(星期二),共2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第3梯次:今年8月10日(星期五)至8月14日(星期二),共2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倘遇天候或其他任務因素影響,則視狀況延至次週或取消行程。
三、報名方式:須於今年4月9日(星期一)13:00前填妥下列表件後繳交至本校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綜合三館3樓)。
(一)報名表,務請黏貼個人2吋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勾選參加梯次、勾選是否參與浮潛活動(裝備自備或由活動單位租賃[須填寫腳長(公分)])、須經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並親自簽章,以及蓋學校或系所戳章。
(二)參加活動同意書,立同意書人、家長須親自簽章。
(三)參加活動計畫書,內容須含參與動機及後續推廣規劃(經驗分享)二項,格式不拘。
(※教育部遴選原則參考:(1)各梯次男性、女性各8名;(2)符合公、私及北、中、南、東區域之均衡性;(3)參與南海研究社相關社團、擔任系學會幹部或具相關經驗者優先;(4)參加活動計畫書內容之豐富性。)
(四) ★上述資料未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遴選方式:
經資格審查後,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每一梯次兩名,正取1名、備取1名),依規定將獲選名單函報教育部。
五、活動須知:
(一)通過本部遴選者後續須繳交報名費,「參加浮潛活動且須由活動單位協助租賃裝備者」,每人3,323元;「不參加浮潛活動者」或「參加浮潛活動但自備浮潛三寶(面鏡、呼吸管、防滑鞋)者」,每人2,273元(不含至報到地點及返家之路程所衍生之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該等費用須由參與學生自付)。
(二)本年度活動延長為5天4夜(往年為4天3夜),單趟航程約需16至20小時。新增綜合逮捕術教學、軍事體驗(含實彈射擊)、環島東沙、浮潛、島上烘焙手做等活動,請恪遵工作人員指示,嚴禁單獨行動及脫隊,以維安全
(三)本次「浮潛」活動採自由意願參加,務請於報名表中勾選參與或不參與。學員可自備浮潛三寶(面鏡、呼吸管、防滑鞋)或由活動單位協助租賃(須新臺幣(下略)1,050元),如有缺少任一設備,均不可下水。另倘遇天候或其他因素取消活動,或經工作人員評斷無法下水者,活動單位協助租借之浮潛裝備不予退費。
(四)患有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治傳染病及懷孕者,皆不得參加本活動。隱匿不報,於活動期間致生事故者,由參加學員及家長自行負責,報到時倘發現有前述情形者,逕予退訓。
(五)活動第4天須繳交研習心得。
(六)參與學生須配合本活動賦予之任務,辦理本活動之後續推廣事宜(如成立南海相關研究社團、撰寫專題報告、製作影片宣傳、投書報章媒體分享心得...等),獲選學生須於本年10月31日前,將其辦理推廣事宜之成果資料檔案上傳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http://tmec.ntou.edu.tw/)之「東沙巡禮活動」專區,俾建置本案相關成果資源,擴大東沙體驗營之辦理成效。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繳交期限本年4/9日(星期一)13: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資料未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詳閱活動計畫書(如附件)。
※ 活動聯絡人:
本校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宋小姐
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