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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公告】113年「海洋職業生涯試探教學與發展」巡迴到校服務講座第二梯次開放申請(8月1日開放)

「海洋職業生涯試探教學與發展」第二梯次巡迴講座申請辦法

一、辦理目的

因應教育環境的快速變遷,並延續與強化學校接軌產業人才之培育,本中心於103年出版海洋職業生涯發展宣導手冊,105年起研發海洋職業生涯探索影片,邀請國小、國中、高中輔導老師擔任海洋職涯輔導種子教師,發展職涯教案並深入課堂教學。106年度以「海洋職業生涯試探與發展」為主題,希望透過教師增能研習的方式,實際體驗海洋職涯教學策略之應用,建立教師對於海洋產業職涯之認識,並於107年起持續辦理巡迴到校服務講座,藉由業師與種子教師的帶領與介紹,實際瞭解海洋產業的工作環境,用以了解未來就業的可能性與連接性,建立親師生對於海洋職業的正確價值觀。

二、執行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三、實施內容

講座內容由本中心安排,主要包括海洋產業之工作環境與就業職場之介紹、海洋職業生涯發展宣導手冊使用情形、海洋職業生涯探索影片說明、海洋職涯輔導教案分享與教學工具使用。演講過程中可依各申請學校單元之資源設備提供教案與教學策略的實作與討論,以利教師獲得更充分地教學參考資料,引導學生對於海洋相關產業與升學路徑有初步的認識。

四、申請流程

(一) 申請日期:自8月1日至8月11日止,預計8月15日寄送錄取通知。

(二) 講座辦理時間:自113年9月2日起至11月15日止,預計開放20場。

(三) 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jnrnJD7QRi6qH6Dk8

五、錄取順序

(一)以近兩年內未成功申請過本講座之學校為優先。

(二)為求區域平衡,每縣市至少錄取一場次。

(三)剩餘場次則依照申請先後順序進行錄取。

六、講座經費

(一)  海洋職業生涯試探與發展巡迴教師之講師鐘點費用及交通費由本中心提供。

(二)  場地費用須由申請單位自行負擔。

七、注意事項

(一)需配合講座前測問卷及講座後回饋單填寫

(二)講座進行時協助拍照記錄。

(三)講座申請完成後,若申請單位因故須更改時間、地點,請於舉辦時間至少10天前通知本中心,以利後續時程與場次之調整。

八、聯絡方式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張瑋倫計畫行政專員
電話:(02)2462-2192 分機1244
信箱:vera7197@email.ntou.edu.tw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 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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